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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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利、李志花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顺平县盛世华庭8A号楼2单元101室 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顺平县房权证蒲阳镇字第0007480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吴建利、李志花
2026年 09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