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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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
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冀(2023)顺平县不动产权第0002503号
乔建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30636011007GB00066F00060021
顺平县顺兴新城▪阳光佳苑B区一期6号楼2单元601室
证书无法收回
公告单位: 顺平县不动产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