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孙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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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孙思江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顺平县永平路天赐龙都商C-15号 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顺平县房权证蒲阳镇字第00010632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 孙思江
2026 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