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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殡葬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字体:

根据《河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3)2号)、《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定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发改价格[2025]479号)、《顺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顺平县财政局关于我县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顺发改价格(2025)7号)等规定,现将顺平县殡葬服务中心收费项目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知晓与监督
惠民减免政策:具有我县户籍的所有居民和常住人口、城市“三无”对象和县以上公安机关开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免除遗体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骨灰寄存费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民政局监督电话:0312-7616050
发改局监督电话:0312-7621821
市场监管局监督电话:0312-7676819
顺平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商品) 定价方式 收费标准 备注
1 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 提供接运车辆购置价格10万元以下的遗体接运服务 政府定价(冀发改公价〔2025〕716号) 115元/次 指遗体从指定地点接运至殡葬服务机构发生的费用,包含殡葬服务机构内抬尸和遗体消毒费用,按往返计算里程,接运距离超过10公里后,每公里加收3元;遗体接运时间超过2小时的,在应收费用基础上加收10%
提供接运车辆购置价格10至15万元(含)的遗体接运服务 155元/次
提供接运车辆购置价格15至20万元(含)的遗体接运服务 205元/次
提供接运车辆购置价格20万元以上的遗体接运服务 560元/次
2 遗体存放(含冷藏) 提供组合柜(含冷藏)存放遗体的服务 40元/日/具 24小时为一日,不足12小时的按收费标准50%计收
提供单人单体柜(含冷藏)存放遗体的服务 96元/日/具
3 遗体火化 提供10万元以下平板炉焚化遗体的服务 170元/具  
提供10至30万元(含)平板炉焚化遗体的服务 200元/具
提供30万元以上平板炉焚化遗体的服务 240元/具
提供拣灰炉焚化遗体的服务 710元/具
4 骨灰寄存 提供约定期限内骨灰寄存的服务 51元/盒/年 寄存时间不足183日的按收费标准50%计收
5 遗体整容 遗体修复、整形和美容发生的费用,含净面、化妆、理发、刮脸、梳头 政府指导价 30元/次/具  
6 遗体防腐 遗体防腐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含手术费及药物费 30元/天/具  
7 告别厅 大厅使用面积150平方米(含)以上,使用小白花、会标 200元/场/20分钟 以实际告别时间
中厅使用面积80(含)至150平方米,使用小白花、会标 100元/场/20分钟
小厅使用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使用小白花、会标 30元/场/20分钟
8 其他殡葬服务   市场调节价   具体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经营者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
9 殡葬用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