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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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声明
赵晓坤、贾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顺平县东方新城5号楼2单元40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顺平县房权证蒲阳镇字第0001202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晓坤、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