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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6日 信息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26---20254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顺平县桃源大街与永平路交叉口西南角顺平县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312—7616586         编:07225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关于顺平县力奥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VC、PP棒材建设项目

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

顺平县力奥塑业有限公司

北坤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顺平县力奥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VC、PP棒材建设项目位于河北顺平经济开发区顺平县力奥塑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9′20.861″,北纬38°49′5.18″。项目厂区东侧、南侧均为耕地,西侧为河北威利欧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北侧为南环城路。项目总投资50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20%。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在1号车间新增2条PVC板材生产线(3#、4#)、2条PVC棒材生产线(8#~9#),2号车间内新增8条PP棒材生产线(10#~17#)和1条PP板材生产线(7#),改扩建项目新增年产1000吨塑料制品。同时,将现有工程4#车间内2条PVC焊条生产线(21#~22#)调整至1#车间,并将现有工程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光氧催化氧化装置升级改造为活性炭吸附装置。

1、废气

改扩建完成后,全厂废气治理措施情况:①1#车间1#~4#PVC板材、8#~9#PVC棒材、21#~22#PVC焊条混料工序设有集气罩,收集废气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②1#车间1#~4#PVC板材、5#~6#PP板材、8#~9#PVC棒材、21#~22#PVC焊条挤出工序分别设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废气至1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③1#车间1#~4#PVC板材、5#~6#PP板材和8#~9#PVC棒材切割工序设移动式收尘口,收集的废气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④PVC板材和棒材、PP板材和棒材破碎工序分别设集气罩收集废气;PVC板材、棒材废料磨粉工序设集气罩并加装软帘收集废气至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与上述收集的废气一起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4排放。⑤3#车间18#~19#电缆料混料挤出工序、20#PP焊条挤出工序、23#塑料型材混料挤出工序分别设集气罩并加装软帘,收集废气至1套湿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⑥2#车间7#PP板材和10#~17#PP棒材切割工序分别设移动收尘口+集气管道,收集废气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⑦2#车间7#PP板材挤出工序和10#~17#PP棒材挤出工序分别设集气罩并加装软帘,收集废气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7排放。

有组织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河北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9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厂界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顺平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顺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预计北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废包装袋、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污泥、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过滤棉。

一般固废:项目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经破碎或磨粉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湿式除尘产生的污泥收集晾晒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