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尹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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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尹瑜才 (尹俞才)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北环路南侧的顺国有 (97)字第01017号、顺房权证蒲阳镇字第0001061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尹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