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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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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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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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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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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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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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仁泽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顺平仁泽精神病医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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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保阜路伍郎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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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仁泽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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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朴质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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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顺平县仁泽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顺平仁泽精神病医院项目位于保定市顺平县保阜路伍郎村北,中心地理坐标为115°09′45.610″,38°52′6.310″。项目租赁现有综合楼进行建设,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医院设有内科、精神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科室,不设发热门诊、传染科等。项目共有床位120张。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 万元,占总投资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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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项目实施后建设地上一体式密闭污水处理站,加强运行管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
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食堂油烟符合《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808-2023)表1小型单位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废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检验科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同其他医疗废水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顺平经济开发区北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水应满足与顺平经济开发区北园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收水协议水质要求。
3、噪声
全院主要产噪设备为污水处理站水泵、污泥泵等机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的降噪措施,东、南院界噪声贡献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院界噪声贡献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未被污染的废输液瓶及玻璃液瓶外售处置;废包装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中治疗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于医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栅渣经石灰消毒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食堂油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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