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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平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顺平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顺平桃”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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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
县
直
有关部门
: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顺平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顺平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顺平桃”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顺政办规〔2025〕1号)部分内容予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顺平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顺平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顺平桃”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关于印发顺平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专用标志使用办法产品质量追溯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