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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平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顺平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顺平桃”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3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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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顺平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顺平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顺平桃”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顺政办规〔2025〕1号)部分内容予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顺平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顺平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顺平桃”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