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保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以顺平县人民政府及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4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3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对10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四、对6件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附件:1.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4.予以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5.顺平县县本级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顺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