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顺平县人民政府
对顺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第1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蒲阳镇:
关于姚春花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小城北村村内道路的建议”的建议,会办意见如下:根据工作职能,我局只负责城区市政道路建设与维修,村内道路由属地乡镇负责建设与维修。
领导签发:刘登建
联系人及电话:胡伟冬 15231249888
抄报:县政府办,县人大选任代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