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烟草专卖局2025年11月24日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县烟草专卖局 字体: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由 违法事实 违反的法律条款 处罚类型 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 处罚结果 决定(通知)日期 决定书送达日期 事项类型 实施机关
顺烟处〔2025〕第078号 冉某某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2025年10月24日,顺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顺平县**百货门市进行检查时,发现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南京(炫赫门)7条、黄鹤楼(软蓝)10条、黄金叶(金满堂)14条,共计3个品种31条卷烟。经领导批准同意,依法对此案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肆仟陆佰叁拾元整(¥:4630元)的9.5%即肆佰叁拾玖元捌角伍分(¥:439.85元)的行政处罚。 2025-11-24 2025-11-24 行政处罚 顺平县烟草专卖局
顺烟处〔2025〕第079号 张某某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2025年10月27日,顺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顺平县**百货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红塔山(软经典)39条,共计1个品种39条卷烟。经领导批准同意,依法对此案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叁仟伍佰壹拾元整(¥:3510元)的9.5%即叁佰叁拾叁元肆角伍分(¥:333.45元)的行政处罚。 2025-11-24 2025-11-24 行政处罚 顺平县烟草专卖局
顺烟处〔2025〕第081号 王某某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2025年10月28日,顺平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顺平县**日用百货商店进行检查时,发现有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的卷烟钻石(软红)47条、钻石(硬特醇)13条,共计2个品种60条卷烟。经领导批准同意,依法对此案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叁仟贰佰叁拾伍元整(¥:3235元)的9.5%即叁佰零柒元叁角叁分(¥:307.33元)的行政处罚。 2025-11-24 2025-11-24 行政处罚 顺平县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