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水利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顺水罚决(2025)0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顺水罚决〔2025〕02号
当事人:郝 xx,身份证号码:130636xxxxxxxx921x ,电话:152xxxxxxxx。家庭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xxxxxxxxx。 2025年5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在顺平县唐河神南镇神北村段(经度114.877674,纬度39.023414)河道管理范围内有采砂行为。本机关派执法人员立即赶赴案发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你在顺平县唐河神南镇神北村河道管理范围内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地点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本机关于2025年6月3日对你在顺平县唐河神南镇神北村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对顺平县神南镇神北村采砂现场进行检查(勘验)和对行为人郝xx及砂石买家杨恒进行询问,得出结论:郝阳光开采砂石200方(约360吨),每吨18元,所得砂石价款陆仟肆佰元(小写:6400元)。开采售卖的砂石方量和买家支付的砂石价款基本吻合。本机关现已查明,你未经批准在唐河神南镇神北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河道采砂许可制度。采砂许可应当载明开采的地点、期限、范围、深度、开采总量、作业方式、河道整治等事项。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和《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河道采砂许可证。未经行政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或者发包河道采砂经营权。”之规定。上述事实郝xx的询问笔录、杨xx的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勘查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证据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修复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开采砂石价值二倍以上四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河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第28条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幅度:一般;适用条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修复补救措施的;裁量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开采砂石价值2倍的罚款;”之规定,鉴于你系初次实施该违法行为,自觉配合调查,并在我单位规定期限内采取了补救措施,恢复了原状,现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陆仟肆佰元整(小写:6400元),并处罚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12800元)。共计壹万玖仟贰佰元整(小写:19200元)。
限你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顺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名:顺平县财政局
开户行号:顺平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3900210050004752504
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顺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顺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水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罚证字第05210014号
顺平县水利局
2025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