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消防救援大队
关于做好双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一、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节日期间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二、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规范火源、电源、气源管理,在醒目位置张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通告及警示提示标识标牌,不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聚苯乙烯泡沫及聚氨酯泡沫进行装修装饰。营业、使用期间严禁开展电气焊等动火作业,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举办节庆、演出等群众性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需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加强对参与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完善灭火和疏散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四、沿街小商店、商铺等合用场所,严禁违规设置夹层或阁楼,严禁在夹层内住人、生火做饭及违规用电,严禁在商铺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店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商铺需做到人走电断。
五、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加强防火巡查,发现堵塞、占用疏散通道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若劝阻、制止无效,需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六、居家生活要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不私拉乱接电线,牢记 “三清三关”(清阳台、清楼道、清厨房,关燃气、关电源、关门窗)。要自觉遵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也不得在室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在室外指定位置停放和充电,充电时需远离可燃物,且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七、驾驶或乘坐交通工具外出时,要提前做好车辆维护保养,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遇有执行任务的消防救援车辆需及时避让。若遇到险情被困车内,可使用安全锤或坚硬物品击碎车窗快速逃生。
八、进入公共场所后,要注意了解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及逃生路线,留意消火栓、灭火器、应急包、防烟面罩等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在宾馆住宿时,不卧床吸烟,不随意乱扔烟头。
九、外出旅游前,要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情况,不进入未开发的景区和区域,禁止违规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景区,严禁在景区内动用明火和吸烟。
十、若发生火灾,请及时拨打119报警,火场逃生时需保持沉着冷静,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