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5年度顺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9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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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提升我县重大行政决策能力,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12号)、《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保政发[2020]5号)和《顺平县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2022〕141号),编制了《顺平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立卷归档。
三、县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顺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