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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0-11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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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行为,加大征收工作力度,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县实际情况印发了《顺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顺政办规〔2025〕4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生活垃圾处理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大事。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污染者付费的重要体现、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抓手。
二、起草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内容,结合本县实际和现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政策等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顺平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
《办法》广泛征求了各相关单位以及公众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县司法局进行了法制审核,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0月9日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主要内容
该《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共十八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征收方式、管理和使用、处罚标准及附则。
四、主要依据及其他参考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发改价调〔2022〕1563号)、《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3〕6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4〕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