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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15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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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必要性
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政令畅通的制度保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工程。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切实清除政策壁垒,优化制度供给,根据保定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顺平县司法局组织了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年度清理工作。
二、制定过程
根据顺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了全的清理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清理范围、清理依据、清理职责、处理方式,提出清理要求。
一是梳理了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台帐,列出详细的清理目录,逐件筛查;二是梳理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实施部门,明确文件清理主体。三是对上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意见和建议做到逐件审核认定,报政府审定以政府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
三、主要内容
经过对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废止2件,失效2件、打包改6件、保留12件。
四、主要依据
保定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