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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7-21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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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必要性
《顺平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调整使用实施方案》)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使用效益的科学指引。基于我县实际与发展规划,确定资金投入的优先序,旨在将有限的资金精准投入到最急需、最关键的环节,避免盲目投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调整使用实施方案》印发后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挥联农带农作用,通过带动生产、就业务工、帮助产销对接、收益分红等多种形式,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制定过程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顺平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和全县实际,制定《调整使用实施方案》。该方案经2025年县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于2025年7月18日以县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
三、主要内容
《调整使用实施方案》共四方面,包括资金范围和规模、建设任务、项目实施、组织保障
四、主要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二)《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三)《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四)《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