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河北省商务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22〕6号)、《保定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保商市建〔2022〕86号)、《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抓紧做好第三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4年底,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基本型县域商业体系。2024年,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支持新建或改造乡镇商贸中心10个;利用市场化手段,基本完善县城商贸中心、农贸市场、村级便民商店等设施设备。
三、主要内容
(一)市场化推动重点工作
一是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二是构建物流配送体系。三是改善县域商品供给渠道。四是改善农村产品流通环境。
五是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供给。
(二)中央资金支持重点
一是新建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对照商务部《县域商业建设指南》,提升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
二是提升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对照商务部《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常住人口的区域商业中心优势,引导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对10个乡镇的商贸中心进行提升改造,覆盖率达到100%,满足乡镇居民一般生活消费服务需求。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制定《顺平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承办企业选定办法及评审标准;成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协调机制。
(二)启动阶段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征集、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择优确定项目承办企业;根据项目建设投入等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三)实施阶段
承办企业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建设标准,全面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定期向县商务局反馈工作进度。县商务局联合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对项目定期进行跟踪督导。
(四)验收阶段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验收评估办法和标准。由县商务局牵头组织验收,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验、核对资料、财务审计等方式,对完工项目建设实施验收,出具审计报告和验收报告,公示验收评估结果,按照程序拨付支持资金。同时,按照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根据评估结果整改提升,推动项目持续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