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全县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河北省乡村振兴局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使用衔接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起草原则
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全县富硒、林果、果蔬、畜牧产业资源,重点发展富硒都市农业,建设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壮大农林牧渔业,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完善农业生产设施,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确定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重点支持方向、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申报实施条件、项目实施程序、项目的资产收益管理、。
四、选定项目实施主体标准
一是本年度实施的产业项目必须从《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筛选;二是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对初选项目进行实地勘测,依据勘测对符合实施条件的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依据第三方尽职调查符合实施条件的资产收益项目报顺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审定批复程序。
五、加强监督管理
主要包括项目监督实施、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项目资产管理、收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