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委政法委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章之规定,拟确认高六一、陈志宾的救人事迹为顺平县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高六一,男,1966年7月出生,蒲上镇辛宅村人,身份证号:13063619660701XXXX,联系电话:138XXXX5457。陈志宾,男,1985年10月出生,蒲上镇辛宅村人,身份证号:13063619851004XXXX,联系电话:131XXXX3666。 马xx,男,12岁,2007年出生,蒲上镇大恩村人。2022年3月12日下午2时许,蒲上镇大恩村12岁儿童马xx与伙伴在河渠边玩耍时不慎落水,被湍急的水流冲了七八百米才抓住了渠内水管,被路过的高六一和陈志宾发现,高六一和陈志宾在路过群众帮助下进入灌渠将落水儿童马xx救上岸。公示期为天,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1日。请全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高六一、陈志宾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情况,请及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向顺平县委政法委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顺平县平安东大街付6号;邮编:072250。联系电话:0312—7621168,7621168(传真);邮箱:zzzxxxccc88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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